学院各二级单位、各附属医院: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0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4日至6日放假,4月7日正式上班上课。教务处要做好课程调整,安排好放假前后的教学工作;保卫处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校园值班、巡逻,严格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附属医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基础上自行安排放假。
特此通知
二ОО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