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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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25   点击: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现将我院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法定节假日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教务处要做好课程调整,安排好放假前后的教学工作;学生处要安排好学生的离校、返校安全教育;后勤部门要加强水、电、食堂管理,改善伙食,确保假期师生的饮食供应和安全,并做好校园的亮化、美化工作,确保校园干净、整洁;保卫处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值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全院各部门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特别是“五管”要害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做好本部门假期的昼夜值班和安全防范工作,并将值班人员及其联系电话报学院办公室。国庆节期间,学院领导带班,处级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安排见《长治医学院2009年国庆期间干部值班安排表》。

附属医院可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特此通知

OO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