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8   点击:

 

各二级单位:

为确保我院春节和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使广大师生在欢乐祥和中欢度佳节,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晋教传[2010]17号文件精神,现将春节、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从维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对因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学生处、职教院、各系等学生管理部门在假期到来之前,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及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全覆盖的假期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火、防诈骗、防食物中毒、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防范意外伤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家长通知书》等形式,争取家长配合,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

2、各二级单位要教育本单位教职工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防止火灾、盗窃、抢劫的发生;离家外出时,要关闭电源、煤气和水阀,将门窗锁好;汽车车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高楼层住户不要在阳台外燃放鞭炮。

3、全院教职工要教育家属子女遵守学院的安全管理规定,告诫并监督子女不要玩火,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爱护校园公共设施,不要到危险地方玩耍,以免造成人身伤害或引发火灾。

三、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漏洞

1、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组织力量,抽调专人严格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要对2010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复查,对隐患整改项目逐项检查落实情况。节假日期间,要确保本单位锁好门窗,关闭电源、水源,因特殊用途不能切断电源的设备,要做好值班和检查工作。学生加班做实验要有指导教师要在场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安全。

2、继续做好本单位稳定工作。要认真排查单位内部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后勤集团在1月25日前,要对学院的水、暖、电、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排除故障隐患,确保正常运行。同时加强学生宿舍楼的安全管理,做好值班工作,认真盘查进出人员,做好值班登记,发现案情及时报警,严禁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和误岗。

4、保卫处要在20日前对全院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工作大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排查隐患,建立好台帐,督导整改落实,难以立即整改的要上报学院协调解决。

四、切实加强值班制度

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学院总值班要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大紧急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科技大楼、财务中心、档案室、机要室、毒品库、锅炉房、配电室、食堂等重点要害部门、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保卫处要做好24小时值班巡逻工作,检查督促各重点要害部位、重点防火部位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工作和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要按照与学校签订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将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岗,责任到位,责任到人。突发事件和重要信息要按规定报告并做好记录备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学院将加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安全工作中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于放假前将春节、寒假值班人员安排、值班电话报学院办公室和保卫处。学院办公室值班电话:3033016 ;保卫处值班电话:3151494 。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一月六日